一个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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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 感悟

很久都没有这么让我感动的故事,真假已然不重要,一个信念可以支撑一个人做出“疯狂”的举动,在我看来,这些举动也是富含意义的。突然想到,没有信念,犹如空壳般存在于这个世界,没有体温,没有眼神。

主人公哈罗德,60岁,在酒厂干了40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甚至在离开公司的时候也没有开欢送会。

莫琳,主人公的妻子,在后20年名存实亡的婚姻中用近乎宗教式的方式惩罚着自己和丈夫,灵魂没有归宿,生活没有了意义。

奎妮,主人公在酒厂时的会计。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她凭着努力,记忆起哈罗德的地址,给他写了一封信。

于此,生活在平淡无味的哈罗德回了信,在去寄信的那条路上,想起了戴维(主人公的儿子),哈罗德作出了决定,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决定:他要一个人徒步走到奎妮的床前。从英格兰的最西南方向,走到苏格兰寒冷的天气,别说像哈罗德60岁的高龄,就算是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也不一定会坚持下来,可是,我们可爱的哈罗德,就这样出发了,开始了他一个人的朝圣:对自己信念的支持,因为他相信,在远隔很远的苏格兰,奎妮还在等着他,只要他徒步走过去,奎妮就一定会好起来,就一定不会被癌症打倒。

在途中,哈罗德碰见了很多的人和事,加油站的女孩,等待丈夫回来的一个女人医生,一名无名的绅士,还有哪些追随他的朝圣者们,等等。但是当他发现这次旅途事实上只有他一个人时,再多人的追随都是没有意义的,他努力地在想让自己的灵魂逃出上帝的安排,他想通过通过一个信念,来挽回自己早已被掏空的没有精神的肉身,脚起泡了,再起泡了,没有手机,没有吃的,在野外睡觉,都没有让他回到他的家,莫琳还在等着他回家。他只知道,如果这个简单的信念自己都没有办法去实现,那他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可以供他支撑的意义也就荡然无存了。

让他自己感到矛盾的是,已然在朝圣的道路上,却由于在路上的种种让自己对以往的回忆如同幻灯片一张接着一张让他感到孤独和害怕,他害怕莫琳已经不爱他了,他害怕自己不能够坚持下去,他害怕自己的信念在达到目标后,那份空洞的茫然。当最后他想起了他的妻子,他的家,他坚持不下去了,可就在这个时候,正是他的妻子给了他力量,让他坚持,让他不要到最后放弃了,那样他会遗憾终生的。

虽然最后并非是让人感到特别印象深刻的结局,不过本书最后用一种圆润的方式,让爱这一主题连贯于本书。让我印象深刻的并非哈罗德的朝圣之路,而是他在一路上人们的点点滴滴的真实生活,都犹如我们生活在和平时代,在精神匮乏,无法达到一个高度的时候,一点一滴都让我感受到真实的存在,其中一个医生玛蒂娜让我的眼角泛起了晶莹的泪花,她一直都在等待着一个不可能的爱情,可即使这样,她也心甘情愿,她的信念和哈罗德的信念是那么地心心相印,哈罗德上路的时候,都不忍打扰这样一个女人,而玛蒂娜更是作了她所有的努力帮助哈罗德。突然在我心中:人,信念,生活,到底什么才是我们应该去思考的?

摘抄:

哈罗德开始回想从启程到现在,他见过的人,去过的地方,睡在野外时看过的夜空。它们成了他脑海里的纪念品,每次都是这些东西在最艰难的时刻支撑他走下去。但现在想着那些人、那些地、那些天空,他无法再在当中看到自己。走过的路挤满各式各样的汽车,见过的人还会经历更多萍水相逢,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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