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传』
#富兰克林  #信条 


这本巨著,看着厚,读着读着不自觉读完了,并意犹未尽

之前,并未真正看过一部完整的人物史,尤其是美国的历史人物。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以下简称B.F.),一位陌生人,在这之后,应该是真正地进入到了我的生活,并对我产生无法估量的影响。

Franklin 意为自由人,中世纪晚期,在英国乡村出现了这么一个新的阶级:并非贵族却拥有土地的所有者或自耕农。他们称自己为中产阶级,其实,本书全文都贯穿着 B.F. 作为中产阶级的自豪感,作为创业成功的印刷工,并兼备文学素养,勤奋与节俭不仅是聚集财富的手段,更是培养品德的方式。

B.F. 这辈子只接受了两年的教育,书中对他的作家之路阐释得不够详细,只粗略地解释了他如何用他自己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他挑了几篇文章,做了一些简短的笔记,然后把它们放在一起;几天后,试着用自己的话把文章的观点复述出来,与原文对比。有时候,还故意打乱笔记的顺序,以自己的逻辑把文章组合起来。

从伦敦返回的途中,他为了完善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值得信任的人,B.F. 创造了一个”未来行为准则”:

  • 在一段时间内我要及其节俭,直至偿清所有欠款。
  • 努力在一切场合说真话,不向任何人许下不可能履行的诺言,一言一行均已真诚为本,这是一个有理智的人最动人的优点。
  • 要求自己勤奋致力于正在从事的事业,不因任何一夜暴富的愚蠢计划而动摇,因为勤劳和坚韧是最可靠的致富途径。
  • 不议论他人的短处。

对待婚姻B.F. 又展现了他无所不在的实用主义,他与他实际上的妻子德博拉的故事足以证明这一点:B.F. 在年轻的时候因为自己的一去不复返,只给她写过一封信,德博拉便嫁给了一个不靠谱的陶工罗杰斯,后来罗杰斯自己都养不活了,更是听说罗杰斯一度在英国已经结婚,后来又传言说他已经死了,无论如何,德博拉便这样年纪轻轻地守了寡,当时重婚罪是重罪,要被终身监禁。但当 B.F. 真正又回到费城的时候,他跟德博拉又旧情复燃了,这时候考验 B.F. 的时候来了:

在一张纸的中间画一道线,把它分为两部分,一边写赞同的理由,一边写反对的理由,这样,他把正反两面理由都列在上面,并权衡其重要程度,当他发现两边各有一个重要程度相当的理由后,就把它们划掉,如果他发现两条赞同理由和一条反对的理由重要性相同时,他就把三个都划掉,这样到最后,对他来说,”哪边最重要”已不言而喻。

1730年,他们像夫妻一样生活,然而他们并没有真正地签订什么,也没举行什么仪式,而是签署了一项普通法协议。

『这样算是弥补了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误。』B.F. 后来这样回忆自己当初对她的态度。

由于 B.F. 常被挂以实用主义,是一个实际,而非浪漫,理性而非感性的人。德博拉对于 B.F. 来讲,是一个”忠实的好帮手”:节俭、实际、并没有太多的欲望。他们之间的结合虽然不是很浪漫,但一直保持了互动的关系,他从不幻想山盟海誓或爱得轰轰烈烈,只希望一种平淡的生活(虽然他自己的私生活也不是那么平淡),日久生情,相互需要,相互帮助,想密友一样,有种很强的亲切感。

“婚前要睁大双眼,婚后要半睁半闭。” ——《穷查理历书》

以及 B.F. 少有地对德博拉写的歌词『我朴实的乡下琼』:

她貌不出众,从未有人赞赏过她的容颜;
尽管我欣赏美貌,但我更赞赏美德,
而美德在她身上从未褪色;
在她的打理下,我的家庭生活平静而有序,
我赚来的辛苦钱由她节俭地用心打理;
尽管有些朋友以花钱为乐,
我却在我的生活中自得其乐;
即使圣人也有缺点,我的琼也不能免俗,
但与优点相比,这些微不足道;
而现在,我已经适应了这些缺点,就像我自己意义,
对它们视而不见。


再谈谈 B.F. 的”美国梦”,在美国,有两种倾向一直在进行较量:强大的个人主义精神和与之相反的集体主义精神。B.F. 将看似矛盾的两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使之成为自己的一个显著特征。并将其发扬光大,成为美国的国家特征。


对于 B.F. 是科学家和发明家,则是一点都不为过,正是『电』的发现,让他在科学家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通过实验,B.F. 发现”点并非由摩擦产生,而是被收集起来的”。并还发明了一些新名词:B 代表负电,A 代表正电,并用”+”和”-“,电池、中性、集成、导体等这些新术语被沿用至今,他对科学实验的细节记录得很通俗,还及其具有趣味性。


至今,美元100刀上的头像都还是他老人家,到底是什么样的魅力让他在美国的历史中影响至今,也许他真正让人们记住的,是他的实用主义精神,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来讲:出生——读书——赚钱——结婚——生子——轮回下辈子,都是乃正事。文中的 B.F. 也是这样,他并未存在于我们的想象空间,而是真正地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就比如赚钱这么空洞的事情,在他的眼里,都是那么地具体,具体到对于自己的爱情,自己的事业,自己的成就,件件都是例子,桩桩都是样本,并且这么鲜活。虽然年代久远,但还是具有一定程度的可操作性。谁不是从0到1,从无到有,当他实现自己的财富自由的时候,却仍然很骄傲地自称为自己是一个手艺人,而非其它,对他来讲,也许赚钱已并非目标,他在给自己的母亲的信中写到:『我宁愿别人说他活着的时候很快乐,也不愿说他死的时候很富有。』

B.F. 拥有努力、勤奋的意志,并将其转变为自己的财富,罗列了他认为的理想的12项美德:

  • 节制: 食不过饱、饮不过量
  • 沉默: 于己有益,不做无益闲聊
  • 有序: 一切物品都应有序放置,每件事情都应按时完成
  • 意志坚定: 事当做必做,绝不半途而废
  • 节俭: 所花费钱财必须于人于己有利(绝不浪费)
  • 勤奋: 不虚度光阴,每时每刻做有用的事,摈弃不必要的行为
  • 真诚: 绝不欺骗伤害他人,思想纯洁公正、言之有据
  • 正直: 不冤枉伤害他人,不忘记自己造福他人的责任
  • 中庸: 不走极端,如果受到应有的伤害、不要恼怒
  • 清洁: 保持身体、衣服和住所的整洁干净
  • 平静: 心如止水,不为琐事、庸事或难以避免之事所扰
  • 贞洁: 克制欲望,除非为了健康或生养后代,以免头脑愚钝,身体虚弱,或损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宁与名誉
  • 谦虚: 效仿耶稣和苏格拉底(一位贵格会教徒朋友帮他加的,因为 B.F. 有点骄傲)

B.F. 实际上刚开始的时候,给自己定这些美德的时候,也是很难完全做到的,当他试图避免犯错的时候,总是不经意间范了其它错。所以接下来他就自己准备了一本小册子,画一个表格,一共7列,每列代表一天。表格有13行,每行都代表一种品德。如果违反了,就在格子里画上一个黑点。一年之内,可以完成4次这样的13周循环。

B.F. 天生就厌恶权威,并大力倡导”匠人”,你没听错,杂听起来像锤子手机的宣传语?他在当时就认为北美殖民地就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民众,无论出身或社会等级,都可以凭借自己意愿,通过努力工作和道德培养增加财富,并提升社会地位,他相信只要有机会,只要勤奋、苦干,有道德、有理想,任何人都可以成功!

虽然此书后面的重点在于 B.F. 晚年后面如何为美国贡献自己的力量,但对于我来讲,不过是究其他一生中的额外闪光点:比如在拉法国为盟友,周游在法国、英国、美国三者之间游说各种力量,作各种势力的平衡。经典地修改《独立宣言》,制宪会议的《邦联条例》的敲定,废除奴隶制等等。最重要的还是他带给我们的那份务实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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